关于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陕工院党字〔2019〕68 号)、《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实施办法》(陕工院党字〔2021〕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对2021年1月新提任的处科级岗位干部进行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月新提任的处科级岗位干部。
二、考核组成员
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配合,考核工作组下设两个考核小组。
第一考核小组组长:王超联 成员:陈晨
第二考核小组组长:罗宏 成员:李佳佳
(一)第一考核小组考核对象
薛医贵 苏兴龙 刘艳申 刘 迪 董佳辉 张 光许冀阳 赵 松 朱梦楠
(二)第二考核小组考核对象
王 磊 李 珑 李 莎 张高树 薛 媚 赵盼盼王洲杰 陈杜昊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从德(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勤(精神态度和工作作风)、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取得的业绩)、廉(党性党风及廉洁自律的表现)五个方面,对试用期满干部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胜任、不胜任两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并如实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本人签字后于3月24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干部科罗宏同志OA邮箱。
(二)考核组考核
1.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书面方式,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为:被考核人所在党总支处科级干部、分会主席、教研室主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所在科室全体人员。
2.个别谈话
谈话围绕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谈话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考核谈话人员范围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处科级干部、分会主席、教研室主任、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所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委员会委员。
3.征求纪委意见
党委组织部就考核对象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为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二)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或岗位安排适当工作。
六、考核纪律及监督
(一)考核组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考核工作;
(二)参加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人员要本着对学院、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出于公心,客观评价;
(三)被考核干部要正确对待、积极配合考核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打招呼、拉票等违纪行为发生;
(四)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要全力支持考核组的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