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陕工院党字〔2016〕21号
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经院党委会2016年4月27日研究决定:
王辉同志任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贾严鹏同志任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王艳同志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主任;
侯涛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组织干部科科长;
王伟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钟晓书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副科级);
成冬梅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纪检员(副科级);
徐军纪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副科级);
王永康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赵双军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王国柱同志任数控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何瑾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副科级);
杜娟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王尚宏同志任物流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刘冽同志任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副科级);
程建卫同志任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兼);
韩二豹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
赵娇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办公室主任。
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
根据本人申请,同意王永利同志辞去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职务。
贾严鹏、侯涛、钟晓书、成冬梅、徐军纪、王永康、赵双军、王国柱、何瑾、杜娟、刘冽、赵娇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