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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5-05-28 15:47  

关于康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陕工院院字〔201548

各党总支、处级单位:

经院党委会2015528日研究决定:

康强同志任人事处处长;

贺天柱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兼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向红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孙小云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卢文澈同志任就业指导处、校企合作处处长;

刘清同志任数控工程学院院长;

段峻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张艳红同志任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副处级调研员;

免去梅创社同志人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杨卫军同志教务处处长兼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黎炜同志科研处处长职务;

免去康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孙小云同志就业指导处、校企合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贺天柱同志土木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卢文澈同志数控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清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段峻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艳红同志服装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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