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创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陕工院院字〔2011〕179号
各处级单位、党总支:
经院党委
12月
27日
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梅创社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杨卫军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免去其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韩伟同志任继续教育中心主任、职业技能鉴定站主任职务,免去其数控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韩文飞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免去其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何玉辉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卢文澈同志任数控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数控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清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免去其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胡建辉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职业技能鉴定站副主任职务;
杜云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以上同志原职级不变。
同时党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王津同志教务处处长职务;
因年龄原因,免去李元岐同志继续教育中心主任、职业技能鉴定站主任职务,调学院离退休工作处任正处级调研员;
因工作调动,免去赵云龙同志人事处处长职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