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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宝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0-10-12 23:24   审核人:

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2010428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同志因年龄原因退出现任职岗位,按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转任非领导职务,现待遇保留到任职期满当月,次月起享受低一档的奖励津贴(已超过任职期满时间的,从今年5月起享受低一档的奖励津贴)。  

王宝生同志任校庆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  

赵绥生同志任校庆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  

吕亚平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副处级调研员;  

彭振江同志任离退处副处级调研员;  

耿兴国同志任离退处副处级调研员;  

陈淑惠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韩福海同志任保卫处副处级调研员;  

任建军同志任学院后勤处副处级调研员;  

刘宏甫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祝西莹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科员;  

王欣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主任科员;  

赵书佑同志任工会主任科员;  

苏生荣同志任质管中心主任科员;  

叶华同志任基础部副主任科员;  

田满红同志任继续教育中心主任科员;  

姚为同志任离退处主任科员。  

张扬同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以上同志的原任职务。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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