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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换届实施方案
2010-10-13 22:39   审核人:

为推进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营造竞争、向上、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现任科级岗位干部任期已满,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科级岗位干部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祖国的教育事业,在学院的改革、发展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学院的中心任务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好,群众观念强;  

5、能够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利,按章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教职员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能够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尤其能够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者必须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2、由副科级提拔为正科级的干部应具有二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  

3、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  

4、新提拔的教务处教学科、教务科、实训科,科研处的科研科、学报编辑部,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教学办公室主任应具有教师或工程、实验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硕士学位;  

5、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党群部门下属科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8、在同一职位上任正职满两届,本部门副职提拔为正职、工作时间满四年,在同一部门任副职满六年的干部,原则上应轮岗交流;在组织、人事、财务、基建、设备采购以及招生、纪检、监察、审计等岗位任职满两届的干部,原则上必须轮岗交流;  

9、凡是今年年底前年满52周岁的女干部,年满57周岁的男干部,一律不再参加本次科级干部换届工作;  

10、根据合校后的干部现状,为了进一步优化学院科级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加大优秀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今年年底前满50周岁以上的现任科级干部原则上可以不参与本次科级干部竞聘。自愿报名不参与竞聘者,保留现职级待遇,其中任副科级满两届(六年以上者)可提任正科级,享受正科级待遇,达到任职年限规定时,按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报名参与竞聘者,以竞聘结果核定工作岗位及相应待遇。  

二、科级岗位设置  

 

序号  

单  位  

科级岗位  

下属科室  

备  注  

1  

党政办公室(统战部)  

2  

秘书科、行政科  

2  

组织部(党校)  

2  

组织干部科、党校办公室  

3  

宣传教育部  

2  

宣传教育科、新闻中心  

4  

监察处(纪委办公室)  

2  

2名科级纪检员  

5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4  

学生教育管理科、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艺术教育中心  

6  

团  委  

1  

团委副书记  

7  

就业指导处(校企合作处)  

2  

就业办、校企合作办  

8  

人事处  

2  

人事劳资科、师资科  

9  

财务处  

2  

结算科、会计科  

1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  

资产科、设备科  

11  

教务处  

5  

综合科、教务科、教学科、实训管理科、招生办公室  

12  

科研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3  

科研科、网络管理中心、学报编辑部  

13  

保卫处  

2  

综合科、治安科  

14  

后勤保障处  

6  

综合科、物业管理科、卫生所、饮食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动力管理科  

15  

基建处  

1  

工程科  

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工程科  

16  

思想政治理论  

教学科研部  

1  

办公室  

17  

基础部  

1  

办公室  

18  

体育部  

1  

办公室  

19  

机械工程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0  

数控工程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1  

电气工程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2  

材料工程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3  

信息工程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4  

工商管理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5  

物流管理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6  

纺织染化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7  

服装艺术学院  

2  

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总  计  

59  

 

 

三、组织领导  

我院科级干部的换届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院党委决定成立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与科级干部换届工作考察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与统筹协调。科级干部换届工作考察组在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考察工作。  

(一)成立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邓志辉  

副组长:崔  岩  

成  员:李顺利、郑庆战、王天哲、赵居礼、王晓江、赵嘉骏、张登社、张永庚、张扬、曹瑜强  

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组织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科级干部换届工作考察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庚  

副组长:曹瑜强  

成  员:组织部全体成员、人事处长、教务处长、纪委、监察处的工作人员等。  

四、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5月5日——5月6日)  

根据学院设定的职位,符合条件者自愿申报职位,每位申报者最多可以申报三个职位,并分别填写《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换届报名登记表》和《陕工职院科级干部换届个人基本信息》模板,报名登记表和个人基本信息模板在组织部网页(学院网站主页——组织工作——下载中心)上下载,按规定的要求如实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凡申报者提供情况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崇文南楼11层)  

联系电话:33152032    33152038  

(二)资格审查( 5月7日—— 5月8日)  

党委组织部按照我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条例》和本次换届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资格,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院党委审核后,确定参与竞聘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三)民主推荐(5月11日,下午2:30—6:30,晚7:30开始)  

1、民主推荐采取个人大会演讲、群众推荐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者在科级干部换届民主推荐大会上作专题演讲,时间限定为3分钟。申报科级岗位的人员就如何履行好科级岗位职责进行演讲,不与自己所报的具体岗位联系。每位申报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组织部将以PPT的形式展示给参会人员。  

2、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人员范围:党委委员、院级领导、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院纪委委员、工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全院处级岗位干部、正高级职称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3、民主推荐票分为两类:一类为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票,另一类为其余参会人员推荐票。会议当场发放推荐票,由与会者进行等额推荐。  

4、考察组负责统计推荐结果。统计结果按照干部个人岗位得票数和同级岗位得票总数计算。  

(四)考察 (5月12日—— 5月15日)        

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根据推荐统计结果,结合申报者的资历、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情况及受奖励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考察对象报党委会审定。  

2、考察预告:考察组负责将党委会研究同意的考察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考察内容和方法: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查阅本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主管院级领导、部门主管领导、拟任职部门及相关的综合处室等范围内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任用意见。凡属于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必须进行组织考察,同一职级留任或交流的干部不再进行组织考察。  

(五)党委会研究拟任人选        

考察组将申报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向党委会作全面汇报,并按照干部选任条件、干部职数,结合合校后的干部实际,参考本人申报志愿,根据择优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名单。  

(六)任职公示  

对党委研究决定的拟任、拟聘职务的全体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七)任职  

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虽有问题但经查证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正式下发任职通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命,行政干部按照组织程序由院长进行聘任,任命和聘任期为三年,凡新提拔到科级岗位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五、工作要求  

科级干部换届工作是学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竞聘程序和组织要求严格,全院教职工都要本着对学院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和配合学院党委做好这项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级干部换届工作,认真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既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挑选,又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岗位竞聘观念,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大教职员工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对待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过程中,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对象,避免凭个人感情和私人恩怨行事。  

(三)参与科级干部换届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不得凭个人好恶反映情况或借机打击报复;不准泄漏干部选拔和任用秘密。  

(四)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换届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此次干部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肃查处。  

(五)换届工作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确保平稳过渡。  

六、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校办工厂科级干部换届实施办法由工厂总支另行制定,报院党委批准后实施。  

(三)本方案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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