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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职责
2020-08-07 16:40   审核人:

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校及人才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交流总结党建经验,开展党建工作理论研究与探索。

二、协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和党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基层党建工作。

三、组织党内奖惩、评优、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四、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党员信息、党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项工作。

五、按照党委的干部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全校中层干部培养、选拔、考核、任免、培训、选派挂职、日常管理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院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等相关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六、做好离休干部、原校级领导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协助党委做好党校管理工作。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管理相关工作。

九、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十、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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